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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考完試回到家嘍,來紀錄一下這幾天的狀況。
禮拜五約四點半到台北,打算先去看考場,於是搭乘捷運到景美站,由於看起來似乎不遠,所以我看看地圖後就一路走過去,結果那地圖根本就有錯誤,景文街跟木柵路根本就還差一條路,地圖上怎畫相接阿,害我怎麼找都找不到,最後靠著問路才找到,花了將近一小時~真鳥~

看完考場後,因為浪子去打工10點才下班,所以我先到公館去吃飯,然後到kfc去看書,直到10點浪子來接我。

第二天去到考場,考試的科目依序是,國文、憲法、英文、行政法。

國文方面,測驗題考的是"孫子兵法的謀攻篇"及"雨霖鈴",這兩篇我都沒唸過,而且考測驗最討厭考閱讀了,因為必須多花時間先去審視文章才能做題目,這就耗掉不少寫作文的時間了。公文方面考的題目跟講義上一模一樣,雖然我沒將範例背起來,不過有看過,寫這題當然是很容易。作文題目是"投入警察工作之抉擇",嘖嘖~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,我一直認為警特應該只會考議論說明文之類的而已,這題目好發揮,不過好假,明明是陰錯陽差才報考的,而且也是看在錢的面子上,還要寫得多有情操,多有正義感~我咧~真不符合我坦白直率的個性。前面測驗題花了不少時間,所以我寫作文約只剩一個半小時,寫不完最後因為時間不夠而草草收尾,虎頭蛇尾的文章,真是糟糕,不過測驗題部分,晚上中文系的浪子幫我對過,我全拿下,呵呵~我對自己的國文程度還有一定自信啦。只是國文分數真的很難賺,這也不過20分而已,60分的作文比例實在佔太重了。

憲法輕輕鬆鬆,除了一兩題失誤外~嘖嘖~這還是屬於不該錯的,真糟糕,我本想說這科應該要拿下滿分的說~~

英文就別提啦,爛死了~根本都是看哪個答案比較可愛就選它的,前面的單字測驗真的很鳥,本來想說就算單字沒學過,用文法解題還是可以答,可是看到題目就傻了,這題考的是動詞,答案全是動詞,這題是第三人稱單數要加S,四個答案都加了S,媽啦!完全只考單字,這實在太殘忍了,一翻兩瞪眼,不會就是不會。後面的會話跟克漏字填空是唯一可以答題的,最後一大提的閱讀測驗就又變成標了,根本就看無~~唉唉唉~

行政法部分不好考,考得有點細,有幾個大法官釋字根本就沒去看過,這也沒辦法,釋字那麼多而且內容冗長,只能挑著看,沒挑到重點就掛點啦。

考完晚上跟浪子大去師大夜市吃滷味,睡前又翻了翻刑法到兩點才睡,第二天的法緒蠻好寫的,很快就寫完。刑法看到題目就傻眼了,怎麼會考這個?以題目來說是很簡單,但是就是太簡單偏門,根本沒想過會考這麼簡單的題目,事前都是在看殺人或重傷的罪章,這些需要考慮到構成要件及競合論等比較深的題型,結果這次的題目是偽造文書罪章、跟聚眾妨害公務及保安處分,這些都不難,問題是根本沒去看,所以正確的法條名稱與定義完全背不出來,只能以自己所理解的意思以白話的方式寫出來,就盡量掰~看看教授領不領情了。

中午跟浪子與小羊去師大用餐,浪子選得那家實在很鳥,東西看起來有夠沒質感的,雜碎湯~雜碎飯~沒賣像也不沒多好吃,晚上去地玄火鍋店用餐,還蠻不錯的,麻糬算是最特別的東西吧,沒在其他的地方看過,另外一提,這幾天寒流來襲,可是我跟浪子出門的時候,他穿短袖我穿無袖,路上每個人都包得緊緊的,莫怪乎停紅燈的時候,大家都在看我們~唉呀~除了禮拜日早上稍微有點涼外,其實還好嘛~現在我還在洗冷水咧~

禮拜日晚上終於可以好好睡一覺了,睡到飽才起床,下午看看電視,吃過晚餐後就打道回府嘍。

感謝浪子大大收留招待我這幾天~Q_Q~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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